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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泉州综合物流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浏览次数:

  受中国物流泉州有限公司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中国物流泉州综合物流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ZXM-CG招(2021)017 号

  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9月11日至2021年09月17 日(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1号亿华中心南座215室)。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 10月0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和平中路68号华泰写字楼5楼B-1),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 2021年10月09日上午10:00;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和平中路68号华泰写字楼5楼B-1

  7.投标人应具备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记录查询: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资格审查人员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资格审查人员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⑥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投标人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⑦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说明: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信用查询除外),或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以上信息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56.cn/xwzx/zbgg、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招标人:中国物流泉州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惠安县世纪大道建筑业发展大厦2号楼21层

  邮编:362100

  电话:0595-87688392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亿华中心南区215号

  邮  编:361000

  电  话:0592-5063087

  传  真:0592-5063619

  联系人:胡工